习近平法治思想引航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专门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成效不断彰显,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充满生机活力的新篇章。

  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

  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宪法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逐渐形成,五大体系呈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有效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编纂和实施民法典,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优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一批重大冤错案得到纠正,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法治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治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坚持依法防控疫情,有力保障和促进疫情防控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就业医疗等涉民生领域案件,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等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宝贵经验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党以破解法治实践难题为着力点,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显著成就。必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彰显独特价值和显著优势。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不断开创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新局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我们党始终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新的起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必须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进,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全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坚持把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我们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用法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制度之治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强化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良性互动。顶层设计事关工作全局,事关全面依法治国长远发展。基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是法治建设的源头活水。顶层设计只有充分回应基层群众的意愿,对接基层实践探索,才能推动法治建设取得突破。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基层法治实践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推进法治建设规划贯彻实施,加强市县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压实责任,激发动力,及时总结基层法治实践经验。

  坚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就能带动全社会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持续向前。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创建时间:2022-04-0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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